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公车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7年09月26日 作者: 编辑: 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双节”期间公务车辆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除必须的公务用车外,其余公车一律定点封存,集中停放。按照《郑州航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大学路校区统一停放地点为:车队院内;东校区统一停放地点为:综合楼地下停车场、南门停车场和后勤办公楼停车场。严禁将公务车辆停放在家属区内。 二、 “双节”期间,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不定期对公车停驶停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对违规使用及未定点停放公务车辆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希望各相关单位自觉遵守纪律规定,加强“双节”期间公务车辆的管理,杜绝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现象出现。 党政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2017年09月26日 通知公告 上一条:关于举行2017级新生军训汇报阅兵暨开学典礼的通知 下一条: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