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的通知》,“郑州航院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正式获批。这是我校在培养高层次法治人才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也标志着我校在涉外法治教育领域迈出坚实一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建设的通知》精神,河南省教育厅于2023年4月份启动河南省本科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申报工作。
学校高度重视,教务处直接指导,文法学院牵头,协调校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工程学院,校外河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北京高文(郑州)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海华永泰(郑州)律师事务所等实务单位及多名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组成工作团队,为基地申报和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我校将以此次河南省本科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为契机,依托学科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以河南省自贸区2.0发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建设、河南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对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需求为导向,推进“高校+实务部门”协同育人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新模式,大力建设高素质涉外法治师资队伍,加强涉外法治理论和实务研究,推动形成具有航空经贸法治特色的法、经、管、工多学科融合、德法兼修的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