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合同管理规范化水平,强化教职工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推动依法治校工作走深走实,10月23日,我校举办合同管理专项培训会,副校长李泽锋出席会议。

李泽锋在讲话中强调,合同管理是学校规范管理运行、防范法律风险的核心环节,各单位要深入组织学习《郑州航院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学办法、用办法、守办法的浓厚氛围,确保相关人员准确掌握办法内容与精神,严格对标执行,将办法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各环节。

培训会特邀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建厂作主题为《政府采购招投标法律与实务》的专项讲座。李建厂紧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与司法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对合同订立、履行、纠纷处理的法律风险进行了系统梳理与深入剖析,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和实务参考。
依法治校办公室主任吕晓丽以近三年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为切入点,结合合同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新修订的《郑州航院合同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重点讲述了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机制,以及项目立项、合同起草、谈判、审批、签订、履行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流程及管理责任,强调“合同条款的严谨性、合同履行的规范性及过程证据的充分性”是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本次培训由依法治校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办公室)主办。通过培训,进一步凝聚全校规范管理共识,深化风险防控意识,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治理效能奠定更为牢固的法治根基,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学校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及项目负责人参加培训。